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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 22, 2021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江勇简历

  周江勇,男,1967年9月生,汉族,浙江宁波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共青团鄞县县委常委、副书记,宁波市民政局政治处主任助理(挂职);共青团鄞县县委书记;鄞县鄞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鄞县副县长;宁波市鄞州区副区长;象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象山县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舟山市委书记、市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筹)副主任(兼);舟山市委书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

  党的十九大代表。(简历摘自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有2个想法
  1. 分支70个,行骗10多年:非法社会组织底气何来?
    不仅在全国各省区市下设70个分支机构,还靠成立分支机构行骗10多年……近期,“中国国学院大学”及下设分支机构被民政部门取缔,这家打着国字头旗号招摇撞骗的非法社会组织的真面目终于被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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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传统文化教育学府自居

      半月谈记者在“中国国学院大学”简介上看到,该组织成立于2009年9月,由弘二创办并兼任校长,其专家委员会成员有50余人。更为夸张的是,该组织在宣传册内谎称其校歌、校训均出自领导人之手。

      该组织还对外宣称,其系文化部批准成立的传统文化高端教育学府,以“弘扬国学、传承文化”为内容,已被纳入“联合国全球和谐联盟”“世界和谐基金会”,向世界各国输送和谐大使、文化干部。但经查实,它宣称的“联合国全球和谐联盟”和“世界和谐基金会”根本不存在。

      对于该组织创始人兼校长弘二,“中国国学院大学”有关人员介绍,弘二本人虽只了解有限的我国传统文化知识,但善于包装,常借助一些合法社会组织举办的论坛等活动自我宣传。北京市民政局已依法对“中国国学院大学”以及分支机构予以取缔,该组织主要负责人员已被公安机关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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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名人、学者混淆视听

      负责侦办此案的北京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五队队长王建超表示,经查,该社会组织涉嫌伪造国家部委公文、登记证书,并私刻印章,发布红头文件。“该组织主要通过设立分支、举办揭牌仪式、颁奖等方式盈利,在北京、天津、山东、广州、深圳等地设立分支机构70家,以设立分支机构为由收取几十万元至数百万元的费用。”王建超说。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该组织仅2019年1月在北京市怀柔区某酒店举办的“校庆暨年会”活动就有200余人参加,多人被任命为常务副校长并颁发各类奖项。执法人员表示,该场校庆活动不仅由“中国国学院大学”主办,承办单位中还不乏合法的社会组织,这种真假社会组织共同举办活动更加容易混淆视听,增加民众辨别难度。

      半月谈记者在该组织的宣传册内发现,该组织声称是中华传统文化产业大军的“黄埔军校”,是中国国学大师及文化学者的摇篮,宣传册内还有不少老艺术家被授予聘书,该组织成员与老艺术家们的合影也被用于后期宣传。

      王建超表示,该社会组织的合作者或机构中,有些的确不了解该社会组织真伪,被诱骗加入其中参与活动。同时,也有一些机构组织明知“中国国学院大学”为非法社会组织,但仍希望利用该组织在业内的影响力,帮助其进一步实施诈骗,相互勾结利用,成为极大的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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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社会组织查处难题仍存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越来越多非法社会组织浮出水面,“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中国国学院大学”“北京易经学院”等非法社会组织已先后被取缔。受访专家学者、民政执法人员表示,目前针对非法社会组织的调查及处罚仍有不少难题。

      相较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虽有执法权,但执法人员的身份认可一直没有得到重视。“我们常说我们是‘骑着车去执法’,例如无统一的执法服装,在群众中仍未产生权威性。”王建超说,“有时去物业调查,还需辖区派出所民警配合才能完成调查。”

      同时,业内人士表示,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注册时往往会起与合法社会组织相近的名称,真假难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有的叫‘中华’,是登记了的,有的叫‘中国’,是假冒的。”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说,“有的组织我们专业人士不通过查询系统可能也很难分辨。”

      此外,不少社会组织在被取缔时,社区、街道对该社会组织的信息也并不了解,导致执法人员在前期调查时无法从基层了解情况。一些基层部门虽然知道在所属辖区内有哪些社会组织,但也未对其身份进行核实,间接帮助非法社会组织挂牌、提供场地。

      由于大多数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活动,没有固定线下场所,违法成本非常低。一旦其非法目的达到或被曝光后,相关人员就立即销毁证据、逃之夭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表示,当前非法社会组织滋生蔓延的主要病灶在于失信收益高于失信成本、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导致不法分子肆意妄为。

      为此,受访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企业网站管理。王建超表示,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会以各种名称注册各类网站,再以网站名义开展活动,建议对社会组织网站进行一对一监管,可减少非法网站总数的40%。

      二是重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将责任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刘俊海认为,民政部门重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同时,更应注重推动合法社会组织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其公信力和竞争力。他还建议,将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

      三是基层加强监管,实现“落地即上报”。受访人员表示,街道社区等基层部门应加强属地管理,对辖区内挂牌的社会组织与相关部门进行一轮大排查,同时也对新入驻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做好报备工作,做到“落地即上报”,建立上下畅通的社会组织核查通道。(记者:邰思聪)

  2. 北京:依法严打八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鲁畅)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通告称,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北京市有关规定,对八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进出车站、机场、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地区,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车辆检查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人员,拒不配合所在单位和社区(村)闭环管理防控措施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等证明文件的。

      五、编造涉疫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涉疫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七、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八、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进出境、进出京等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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